品质保证 诚信维权
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15消费者如何维权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难题。
🔹5.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315维权小知识
几个时间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温馨提醒
🔹一是必须有足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
🔹二是保留现场,如若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导致人身、财产伤害,保护好事发现场,可采取拍照、录像或留下证人、证词等;
🔹三是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方;
🔹四是若与商家交涉不成,应马上向消委会或工商部门投诉,不要拖延时间,因为这可能会拖过了“三包”期限;
🔹五是一些有争议的质量问题最好与商家一起到有关部门检测鉴定;最后,索赔要求也要合理,投诉切不可夸大或隐瞒事实。
这些电话,维权路上用得上
消费者投诉:12315
质量监督投诉:12365
价格举报:12358
国家旅游服务:12301
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12305
文化市场举报:12318
保监会投诉:12378
食品药品安全:12331
工信部申诉:12300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12321